(一)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和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,并对分管领导负责。

(二)负责文学、戏剧的组织、创作、辅导、培训。

(三)组织群众文化调研,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。

(四)负责督促本部人员执行馆里规章制度、目标任务的完成。

(五)负责对各县(市、区)文化馆相应业务的指导。

(六)负责组织文学作品参加各类文学活动。

(七)负责本部室免费开放项目服务工作。

(八)负责文学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工作。

(九)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